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
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各方不能正常
履行合同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明分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东明分公司拟与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马头镇政府”)签订《农
村土地流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是东明县马头
镇人民政府的东街村东侧、后寺村西侧、北邻 X015 县道、南邻后寺村至东街村
道路的土地 345 亩,租赁用途为畜禽养殖,流转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42
年 5 月 31 日止,流转费用按年支付,每年 10 月 1 日前由东明分公司支付给马头
镇政府土地流转费,每亩按照亩产 1000 斤、每斤按照当年马头镇 9 月 15 日附近
三个粮食收购点的平均价格计算的小麦价格,两方共同确定认可。此外,东明分
公司需支付清障费 905,625 元。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议案》,同意本次租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益客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大成食品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承租方(乙方):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
甲方将位于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的东街村东侧、后寺村西侧、北邻 X015
县道、南邻后寺村至东街村道路的土地 345 亩以租赁方式有偿流转给乙方。
用途:乙方流入土地后用于畜禽养殖。
(1)土地流转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42 年 5 月 31 日止。若土地流转
期间,流转土地承包村民承包期限届满,甲方应协调该宗土地按本合同约定条款
继续流转给乙方经营使用。
(2)流转期限届满 6 个月前,乙方可就延长流转期限或另行签署新的土地
流转协议与甲方协商;甲方将土地使用权继续流转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
先续租的权利。
甲方将 345 亩土地(以土地坐落图和丈量后的数据为准)流转给乙方经营,甲
方保证该宗土地四至清楚,无争议。
(1)清障费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清障费 905,625 元。
(2)流转费用:流转费用按年支付,每年 10 月 1 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土
地流转费,每亩按照亩产 1000 斤、每斤按照当年马头镇 9 月 15 日附近三个粮食
收购点的平均价格计算的小麦价格,双方共同确认认可。
(3)流转期间,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外,无须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
费用。
(4)自签订协议日起 15 日内需将本年度(2023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土地流转费用 431,250 元支付给甲方。
(1)甲方保证对流转的土地享有流转的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并保证流转土地不在畜禽禁养
区,否则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流转土地畜禽养殖场的环评、设施农用地审批或备
案等手续,协助乙方做好当地政府关系,以保证乙方生产经营免受外部不利影响。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
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5)如乙方与该村村民发生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如调解不成,
再由当地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解决。
(1)乙方自费建场(厂)规模及标准,均以国家的规定为标准,一切事务由
乙方自负盈亏、自担各种责任及风险。
(2)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生产经营,不得给四邻造成损失,否则承
担一切后果;
(3)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将地面自行建设的所有附着物,
全部清理干净,乙方应依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土地座落图为依据,将土地交于甲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
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或国家征用该宗土地的③因不可抗力(重
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前述第二款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获得流转土地地面附属物补偿费。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
方的土地的,但配合其他行政机关执法检查等的辅助行为除外,乙方有权终止合
同。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则甲方不退还剩余流转费用,且流转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由双方协商处理,属于
甲方的资产由甲方处理,属于乙方的资产由乙方处理;如甲方无故提出提前终止
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附属物归属甲方,
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如每年的 10 月 1 日前乙方不能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费,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承担全年的流转费及按
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养殖惠农政策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
理相关申请手续。
(2)在合同期内,乙方将土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经甲方同意。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合同依据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订立,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确定,符
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自建或由当地政府建设再承租的方式使用。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广大股东的
利益。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
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交易对手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
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着合同各方不能正常
履行合同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