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花: 百合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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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经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报告
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
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
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授权内容及期限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百合辉柏赫颜料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将有效
提高双方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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