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安硕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决。
(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
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
选举陈海青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
方可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23 年 3 月 16 日 15 点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
编:20043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受电话登记。未能按时登记的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王和忠、梁明俊
联系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费用自理。
六、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应选人数为 6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5:00。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召开的上海安
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
此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
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孙丹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选举陈海青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