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趋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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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作为深
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富趋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财富趋势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财
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7.4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3,926,258.0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1日全部到
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3号)。公司按照
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
项目”、“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和“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
系统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合计                      77,799.24     77,799.2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之
实施主体由财富趋势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通达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并向
其 增 资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
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的要求,仅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
型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
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保本型的产品,该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
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
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
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
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
本型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财富趋势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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