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
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周强先生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周强先生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周强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
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周强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
监管局进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星、王荣、邹宏、冯敦孝、袁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