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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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3-012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刘双广先生、贾幼尧先
生、黄国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江斌先生、胡志勇
先生、罗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斌先生、胡志勇先生、罗翼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中胡志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因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方英杰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方英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英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方英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钮彦平先生自 2017 年 6 月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任职时间即将
满 6 年,在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钮彦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钮彦平
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州通信研究所课题组组长。1997 年创办广东高新兴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
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7 年 6 月至今任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同时,还兼
任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兴物
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兴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新兴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58.4559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00%,通过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双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刘佳漩女士之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子科技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
历任中电科技集团第三十六研究所民品开发部总经理、杭州创联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起兼任
公司副总裁。目前,还兼任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星联天通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摩吉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创联智安软件有限公司、杭州创联
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云科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云科汇投资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执行董事,高新兴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幼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贾幼尧先生与持有公司
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业于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通信工程专业,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曾担任广东南方卫星通信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信广东无线网运中心副总经
理,2015 年加入高新兴,现担任高新兴集团党委书记。目前还兼任高新兴(宁
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喀什高新兴信息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国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第五期员工持股
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0%。黄国兴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理专业,硕士学位。江斌先生曾任职于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广东律师事
务所深圳分所、广东广江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江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大学会计学教授、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
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志勇先生与持有公司
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际项目管理特级
(Level-A)项目经理。曾担任中山市邮电局规划技术科科长、阳江市邮电局副
局长、广东省邮电管理局规划引进处副处长、广东省中山市电信局副局长兼纪委
书记、中国网通集团广东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兼珠海市)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网通集团广东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中国
网络通信集团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山市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网络通信集
团东莞分公司总经理、中国联合通信集团江门市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山
宝福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鑫日晟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南京邮电大学兼职教授、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
中国资质认证委员会评估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翼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737,782,27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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