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3-01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申请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物
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有效期为一年,担保
有效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为高新兴物联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座 606
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是:无线通信电子模块及相关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出租与销售;
通信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出租与销售;移动电话机和手机的研发、
生产、销售;销售二类医疗器械。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 8,543.3425 100.0000%
注:上述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 4 位小数所致。
刘双广 丘春森、王敏、蒋成 高新兴物联员工
刘双广 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其他股东 深圳高志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高旭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高融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6,639,230.60 740,329,643.63
负债总额 382,677,016.22 561,121,067.2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374,455,916.67 553,780,465.32
净资产 273,962,214.38 179.208,576.41
财务数据 2022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6,269,380.08 813,784,231.76
利润总额 -49,621,344.95 -21,105,358.48
净利润 -49,621,344.95 -21,145,005.88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 /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物联拟向中国银行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拟为高新兴物联上
述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息提供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高新兴物联的融资
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高新兴物联日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确定。
担保有效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3,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在占用借款人授信额度叙做的授信主体与融资主体不一
致的贸易融资业务(国内综合保理、融易达、融易信)项下,债权人受让的以债
务人为付款义务人的应收账款项下债务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
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期间:合同签署日至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协议,为提高审批效率,该事项经股
东大会通过后,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担保
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持有高新兴物联 85.2307%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其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少数股东虽未
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作为高新兴物联的控股股东,其经营
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
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授信融
资业务提供担保有效支持了高新兴物联的发展。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的其他股
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
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
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的
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
产 3,360,247,224.02 元的 17.43%,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 82,750,665.16 元(含本次
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360,247,224.02 元的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