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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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陈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
年2月17日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
相关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根据注册制下
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和议
案进行部分调整,与会监事对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后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公
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修订
后的发行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
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的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即不超过155,440,085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1,800.00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51,800.00      251,8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进展,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已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振华(集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中国振华(集
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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