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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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
年2月17日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
相关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根据注册制下
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和议
案进行部分调整,与会董事对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后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并
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修订后的发行
方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
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的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30%,即不超过155,440,085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1,800.00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51,800.00     251,8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进
展,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已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中国振华(集
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
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
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在不改变拟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
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修改、补充、
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
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
等);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于: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报批、登记、备案、同
意、注册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
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
宜;
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增
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的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对总部部门设置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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