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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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通过对其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及
公司提名、聘任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提名、任命前述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前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聘
任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宋林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傅冠强            陈玉罡               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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