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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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及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对担保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独立意见
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代关联方承担成本或
其他支出的情形;
  ①将公司的资金有偿或无偿地拆借给关联方使用;②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③为
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④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及相关内控制度对担保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为公司持股 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兼顾了公司发展阶
段、经营能力、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
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贯性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
需要,充分利用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和采购成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出的预计,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实际需求,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且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可
减少因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维护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
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履行了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
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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