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票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
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在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
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每股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2,912.93万股,假设
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为2,836.50万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
本总数的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
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在上述范
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
不得转让。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
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
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届满后,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365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合计 34,365.00 28,365.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
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
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
议,最终实施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方案为准。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
订稿)》。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国机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
三、备查文件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