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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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51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06 人民币现金(含税)。综上,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12.504 元/股。
   截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26,7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95%,最高
成 交 价 为 12.50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12.50 元 / 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3 日,2022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2023 年 1 月 5 日,2023 年 2 月 2 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2022-054、2022-058、
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4,423,27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额 417,232,476.5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价格
上限 12.504 元/股。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
下限且未达到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达到回
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
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47,843,309 股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
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
司将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
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因此引起总股本变化。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在回购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注销之前,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六、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日(2022 年 9 月 7 日—9 月 14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28,779,872 股。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2,194,968 股)
                                 。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4,423,276 股,存放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适时拟定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若
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通知及公告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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