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3)第 0000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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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17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3)第 000069 号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派斯)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的有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英派斯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英派斯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英派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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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派斯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英派斯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派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英派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
料一起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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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 000069 号)之签字盖章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的有关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公司”)
董事会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05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481,5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33,205,441.72 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 000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
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研究,董事会
同意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相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
金。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2 年 9 月 30 备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余额
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 2020 年 7
限公司济南分行 月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即墨 48,705,100.00 0
支行
限公司青岛崂山 0.00 0.00
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
户
合计 433,205,441.72 120,541,728.49
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英派斯健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
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33,205,441.72 元分别存放于恒丰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853110010122610114 ) 人 民 币
行专项账户(账号 853110010122610123)人民币 61,847,400.00 元、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 12050000001193975)人民币 26,825,300.00
元、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青 岛 即 墨 支 行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本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青岛英派斯
体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销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
定履行相关职责。
专项账户(账号 372005583018000037743)的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
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发展”)增资 48,819,520.92 元,同时英派斯
发展向子公司英派斯销售增资 48,819,520.92 元,存入英派斯销售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公司已
于 2018 年 3 月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
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 12050000001193975)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 12050000001193975)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
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对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
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 853110010122610105)。公司已于 2020 年
公司济南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终止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2020 年 6 月 28 日,将该项目存放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
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办理完毕
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利息金额合计为
青岛崂山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1,459.6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41.7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
益)2,636.15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1.0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2,054.17
万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计划是公司于 2016 年根据当时的国际业务
发展形势及实际发展需求予以制定,以配合公司当时的国际市场开拓战略。当前
公司国际市场业务发展形势较最初项目计划制定之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
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鉴于此,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经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重新制定国际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计划,重新选择建设地点,并以自有资金通过独立投资、合作投资等多
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建设。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 2,682.53 万元募集资金
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全部转为投入“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
设募投项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进行核
查,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本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
比例约为 6.19%。公司现有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已投建投产十多年,随着多年来生
产规模的增大,生产布局愈发密集,同时生产基地内主要建筑和各类设备也逐渐
老化,对实施“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限制较多。为顺应体育制造业
走向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
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英派
斯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经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投资约 101,798.96 万元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
(以下简称“新产业园项目”),通过新建智能化、现代化工厂车间,实现工业
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有机结合及技术的深度革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根据新产业园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追加
投资并延长建设期的议案》,经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新产业园项目投资金额追加至 124,580.98 万元。为优化
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经
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12,653.19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本金 10,943.83 万元,利息 1,709.3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
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产业园项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进行核查,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募
集资金项目本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约为 25.26%。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发生转变,销
售流量逐步由线下向线上汇聚,各行业的线下传统销售渠道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公司因实施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所开设的健身器材终端零售门
店同样也受到较大冲击,加之终端零售门店的租金、人工等运营成本也在不断攀
升,单纯依赖线下渠道扩张的增长方式未来将难以为继;此外,2020 年初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及扩散,对终端零售门店的正常经营也造成一定直接影响。
鉴于此,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予以终止,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202.36 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次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核查,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
额比例约为 5.08%。
以上情况及相关公告均已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等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 调整后承
序 实际投资 差异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差异原因
号 金额③ ③-②
额① 额②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
升级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9 月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
项目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
项目
该项目已变更为
以自有资金实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 施,对应募集资
项目 金转入“健身器
材生产基地升级
建设项目”
青岛英派斯体育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业园建设项目 30 日尚在建设中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32,786.08 元置换先
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
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青岛英
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不进行效益核
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
市场竞争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
目”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国内营销网络,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促进公司的销
售增长,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旨
在提升国际业务售后服务体系,推进国际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不进行效益核算,该项目已变更为以自有资金实施,对应募集资金转入“健
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已终止,不进行效
益测算;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 尚未建
设完毕,不进行效益核算。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并经 2017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
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
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0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结项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经 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234.71 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
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提前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
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和费用。
(二)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终止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予以终止,并将
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202.36 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迅
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发生转变,销售流量逐步由线下向线上汇聚,
各行业的线下传统销售渠道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公司所开设的健身器材终端零
售门店同样也受到较大冲击,加之终端零售门店的租金、人工等运营成本也在不
断攀升,单纯依赖线下渠道扩张的增长方式未来将难以为继;此外,2020 年初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及扩散,对终端零售门店的正常经营也造成一定直接
影响。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广大股
东的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的实施。
(三)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现有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已投建投产十多年,随着多年来生产
规模的增大,生产布局愈发密集,同时生产基地内主要建筑和各类设备也逐渐老
化,对实施“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限制较多。为顺应体育制造业走
向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
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新产业
园项目。为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2054.1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
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7.83%。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完成,以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
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
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并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
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
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459.66
募集资金总额 43,320.5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459.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828.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54%
实际投资金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额与募集后
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
序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完工程度)
号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额的差额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
升级建设项目 升级建设项目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
项目 项目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 健身器材连锁零售
项目 项目
国外营销网络建设 健身器材生产基地
项目 升级建设项目
青岛英派斯体育产
业园建设项目[注 2]
合计 43,320.54 43,320.54 31,459.66 43,320.54 43,320.54 31,459.66 -11,860.88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
成期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
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经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12,653.1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 10,943.83 万元,利息 1,709.36 万元)投入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2022 年 1-9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效益 效益
月
财务内部收益率
为 13.05%,投资
回收期 9.38 年
(含建设期)
注 1:“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不进行效益核算。
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注 3:“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促进公司的销售增长,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注 4:“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已终止,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 5:“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终止,不进行效益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