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以书面、
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降低公司重要原材料铜、银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
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
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