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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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梅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苏洪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苏洪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
件;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
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
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
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
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期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苏洪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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