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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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转债代码:113025       转债简称:明泰转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股票
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明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66 元/股的 130%,
已触发“明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
  ? 公司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均不行使“明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明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董
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明泰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发行总额 183,911.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9 号文同意,公司
易,债券简称“明泰转债”,债券代码“11302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
的“明泰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明泰转债”初
始转股价格为 11.49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7.66 元/股。
  二、“明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
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明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66 元/股的
  三、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当前的市场情况,为促进公司股价
回归合理估值,提高投资者收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明泰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且在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若“明泰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明泰转债”再
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泰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明泰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马廷义先生、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在有条件赎回情况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均不存
在交易“明泰转债”的情况。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张
      期初持有可转债数量        期间买   期间卖   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
        (2022-08-24)   入总量   出总量    (2023-02-24)
实控人         0           0     0          0
董事          0           0     0          0
监事          0           0     0          0
高管          0           0     0          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增减持“明泰转债”的计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明泰铝业本次不行使“明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根据明泰铝业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明泰转债”可能再次触
发提前赎回条款,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明泰转债”
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泰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明泰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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