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5,320,75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511,050 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文波先生、副董事长唐秀娥
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
由公司董事倪政雄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娥女士、董事何凯伦先生及侯艳萍女士、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因其他公务安
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5,192,254 99.8494 128,500 0.1506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公司及子公司 38.7675 128,500 61.2325 0 0
融资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林涵、蒋慧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