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 1.0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北京汉仪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量为 80,942,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57,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0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 1,008,380 1.01 1,008,380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 0 75,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5,942,958 5.94 -1,008,380 4,934,578 4.93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 - 10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