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2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
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
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
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 和提案 2.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2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 年 2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
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会的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
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鞍山市有关疫情防控
的规定和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符
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敬请
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
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
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简称为“鞍钢投票”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