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 关于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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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3-02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
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业务
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4 日、1 月 30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回购的股份。
   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500,000 股,最高成交价为
份数量为 14,300,038 股,最高成交价为 15.0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61 元/
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总金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85,000.00 元,资金来源
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持有人提
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员工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拟认购份额。
  (二)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陈平先生承
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副总裁魏佳男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程秋高先生,副总裁张广智先生参与
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部资产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云南信托”)
设立信托计划进行管理,云南信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进行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投票权等股东权利由云南信托行使,云南信托
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
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
份额的比例均不够对持有人会议施加重大影响。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申请,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5,710,000 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过户价
格为 3.50 元/股,符合《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实际认购股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公
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至此,
公司 2023 年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标的股票已过户完毕。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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