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全部股份7,712,52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1,804,800股减少至504,092,274股,注册资
本将由511,804,800元减少至504,092,27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
日和2023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高凤
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号码:0531-88061716
邮政编码:250100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
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收到文件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