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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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0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已于 2023 年 2 月 19 日向全体董事发送会
议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
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继续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
凤阁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
                    — 1 —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对相关事项逐项审议。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公司 同 日披 露 于中 国 证监 会 指定 的 信 息披 露 网站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
     与会董事对该议题进行了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凤阁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逐项表决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以上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 2 —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根据《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
凤阁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以上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
凤阁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
凤阁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 3 —
     以上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于逢良、高利、王连彬、张
凤阁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以上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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