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 杭叉集团: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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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95 元/股(含,下同)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 30.85 元/股(含,下同),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
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
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95元/股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30.8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
来源,回购价格不超过 20.9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4)。
   截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4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79%,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20.40 元/股,最低价为 18.3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95,982.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
   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
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0.95 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
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9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85 元/股。除上述内容调
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
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0.95 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
认可,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将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 30.8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
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出的必要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份结
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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