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3-008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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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完成工商变更: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
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的股
权由 54.10%上升为 100%。
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精工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方朝阳先生。方朝阳先生通
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仍为 26.93%。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2020 年 8 月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对精功
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工控股 45.90%股权属于重整范
围。2022 年 5 月,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唯一重整投资人,2022
年 11 月,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精功集团等九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经柯桥区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公告》)。
构已完成变更。精工控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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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股东 持股比例 股东 持股比例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10%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10%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45.90% 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90%
合计 100% 合计 100%
注: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精工控股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精工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方朝阳先生。方朝阳先生通过
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仍为 26.93%。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建信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精工控股 100%的股权,
更有利于精工控股股权结构的清晰与稳定,并间接加强了对本公司战略发展的推
动力度,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