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盈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款项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46 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3.354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资金净额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
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首次
募集资金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50,000.00 5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合计人民币 42,161,993.95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使用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
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 400,000,000.00 42,161,993.95 42,161,993.95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出具了《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 号)。
四、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件或书
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资金专户。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
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
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 2022 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61,993.95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
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
关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募集资金到
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暨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
项,并通过了决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 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
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暨
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