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豁免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出
具的《关于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的函》,拟申请延长《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关于避免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关于避免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的承诺期限,延长期限为 5
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泰达控股申请变更承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泰达控股提出的申请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