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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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4 名,
实际表决 14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李真董事
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6 号),系统性修订了
主板再融资相关规则,废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3
号)》。为衔接配合上述变化,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
进行了修订,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修改为“须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方案为准。”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
  五、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
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
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修订稿)》。
  七、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燃气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燃
气独立董事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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