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3-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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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向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博汇股份”)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董向阳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董向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
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
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公司名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博汇股份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839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律
  公司董事会秘书:尤丹红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邮政编码:315207
  电话:0574-86369063
  传真:0574-86369063
  公司网址:http://www.bhpcc.com
  邮箱地址:bohui@bhpcc.com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
关文件。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董向阳,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
学位。历任华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欧文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世
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宁波荣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宁波乐
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具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
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
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3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
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
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账户卡;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
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
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收件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07
  电话:0574-86369063
  传真:0574-863690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
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
为有效:
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董向阳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全文、《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
向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
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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