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3-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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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 国 证 监会 、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及其 他 政 府部 门 未对 本 报告 书 所 述内 容
之 真 实 性、 准 确性 和 完整 性发 表 任何 意 见, 对 本报 告 书的 内 容不 负 有任 何
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 人 黄 珺作 为 征 集人 , 按照 《 管理 办 法 》的 有 关规 定 和其 他 独 立董 事
的委托,就本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中 股 权激 励 计划 相 关议 案征 集 股东 委 托投 票 权而 制 作并 签 署本 报 告书 。
征 集 人 保证 本 报告 书 不存 在虚 假 记载 、 误导 性 陈述 或 重大 遗 漏, 并 对其 真
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 单独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
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 次 征 集委 托 投 票权 行 动以 无 偿方 式 公 开进 行 ,本 报 告书 在 中 国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 n)上公告 。
本 次 征 集行 动完 全 基于 征 集人 作为 独 立董 事 的职 责 ,所 发布 信 息未 有 虚假 、
误 导 性 陈述 。 本报 告 书的 履行 不 会违 反 相关 法 律法 规 、《 公 司章 程 》或 公
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公司名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自科技
  股票代码:300490
  法定代表人:黄文宝
  董事会秘书:宋辉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号码:0731-88907777
  电子信箱:sh@cshnac.com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2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黄珺,1976 年 7 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
留学基金委公派英国 Durham 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曾任湖南大学讲师、副教
授,时代新材独立董事,正虹科技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导,
兼任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个人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
会理事,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评审委员。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民事诉讼或仲裁。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3 月 8 日—3 月 9 日(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 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 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
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
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辉,卢志娟
  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邮编:41020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
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 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征集人:黄珺
      附件: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
    珺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摘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
    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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