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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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提前审阅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与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等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
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有助于优化
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制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修订
稿),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六、《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我们认为前述合同的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
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授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高效、有序地推进本
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公司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险峰          袁晓            谢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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