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技”)。
加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即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
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
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因此,公司对捷捷南通科技的财务资助额度为累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即
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井冈山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善兵
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68,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力
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
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3,000 61.31
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 5.36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0.60
南通众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0.12
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57
深圳峰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11.90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 2.98
上海利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000 8.33
合计 168,000 100%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 61.31%的控股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35,120,783.81 1,713,093,268.75
负债总额 1,088,021,316.26 274,490,211.14
净资产 1,647,099,467.55 1,438,603,057.61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45,236.08 -
利润总额 -24,902,485.76 -7,256,119.77
净利润 -21,675,076.56 -11,762,827.05
经查询,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向捷捷南通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为对公司合并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
情况。
三、财务资质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捷南通科技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
强对捷捷南通科技开展业务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借
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捷捷南通科技的经营管理,
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
经营发展的需要,降低其财务成本,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董事会对捷捷南通科技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
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捷捷南通科技的经营情况良好,
具备履约能力。捷捷南通科技其它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
助及担保,捷捷南通科技未提供反担保,但基于捷捷南通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
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前期对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基础上,向控
股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财务资助(即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额度,循环使用),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降
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捷南通科技的经营及
后续资金需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
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
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前期对捷捷南通科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基础上,以委托
贷款的形式向捷捷南通科技增加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额度,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资金之不足部分。
九、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
币 58,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14.76%。(均为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