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 1363 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9 日
至 2023 年 3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28 瑞丰银行 2023/3/1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
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 1363 号瑞丰银行六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
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 1363 号瑞丰银行六楼
邮政编码:31203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5-81105280、81105206
传 真:0575-84135560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
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