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大唐高鸿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26,400
万 股 新 股 ,最 终 确 定 向13名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 股票
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05月21日出具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号)。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获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52,016,129 -
为1,159,645,996股。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完成19,613,77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
股本由1,159,645,996股减少至1,140,032,2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
(2)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3.38元/股的价格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2.00万股
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详见公司2022年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3)2021年12月0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2020年
公司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批
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离职人员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164,752,220股减至1,157,860,020股。 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限售股为32,459,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3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中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认购
协议》的有关规定,自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新股。”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占公司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数(股) 股份数(股) 总股份的比例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31,945.00 0.04 431,945.00 0.04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32,459,683.00 2.8 -32,459,683.00 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720,000.00 2.14 24,720,000.00 2.14
首发前限售股 965,528.00 0.08 965,528.00 0.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1,157,860,020.00 100 1,157,860,02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高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于高鸿股份非
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