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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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皇氏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皇氏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
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2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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