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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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 告 编 号 : 2 0 2 3 -0 2 1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相建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承诺》,获悉相建
强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575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违规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独立董事相建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具体交易情况
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的规定,相建强先生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述规定。本次操作减持
的股份为相建强先生2021年从二级市场买入,买入价格高于本次减持股票成交
均价,本次操作减持未产生收益。
   本次减持前,相建强先生的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
  二、本次违规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相建强先生积极配合、主
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行为后,相建强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反省,并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
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及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巩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相建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承诺》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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