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8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修订)》《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审核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
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经查核,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1-12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与2022年度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该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对铭瑞锆业Mindarie项目增加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投资额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
项目投产运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投资额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玉法、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