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股份: 豪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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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
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顺利
进行,拟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进
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
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均未发
生实质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
件。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调整后的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
域,并编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
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
说明(修订稿)》。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
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
况,预计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召集公司股东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013)。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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