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共赢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关键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
秀人才,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各项相关议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二○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