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无形资产增值 117,533.59 万元,增值率 8.76%,主要为高速公路特许收费权
评估增值。
非流动负债减值 6,576.20 万元,减值率 0.54%,主要为天府新区三纵项目与
二绕高速公路互通立交体系建设用地土地占用补偿款、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补助。经核实,上述补偿款及补助金均为企业在以前年度实际收到的相关款项,将
在后续年度进行摊销,不需要返还,故评估值仅保留所得税,致其发生减值。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较情况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收益法评估价值 差异额 差异率
项 目
A B C=B-A D=(B-A)/A×100%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409,973.49 590,300.00 180,326.51 43.98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分析,我们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
(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
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是从企业当前拥有的各项
资产价值高低的角度来估算企业价值;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
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从企业预期收益的角度来估算企业
价值,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2)因行业国际惯例和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明确应采用收
益法对高速公路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蓉城二绕主要为运营二绕西段而设立,其主
营业务收入为通行费,在通行流量预计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预测企业未来收入规模
及收益将保持持续增长。因此,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资产基础法无法从未来收
益的角度估算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而收益法评估结论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蓉
城二绕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因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评估的最终结论。
综合分析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后,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 14 号楼东塔 3-4 层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57801 E-mail:bfys@ien.com.cn 邮编:1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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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附 件
收费收入测算报告》;
路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1 年 及 2022 年 1 至 9 月 期 间 审 计 报 告 》
XYZH/2023CDAA7B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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