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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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届满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届满,截止至届满日,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有 746 名激励对象合计 4,858,821 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有 14 名激励对象合计 45,278 份股票期权尚未行
权。另,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导致不符合行权
条件的期权数量合计 913 份。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8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到期尚未行权及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导致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4,905,012 份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新北江出售资产暨关连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新
北江”)出售资产给丽健(广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保公司”,
丽珠集团持股 51.00%),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845.52 万元(含税)。本次交易
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就上述关连交
易,丽珠新北江与动保公司签订了《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丽健(广
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
  基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集团”)直接持有动
保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49.00%,朱保国先生间接持有健康元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胜先生为丽珠新北江董事;唐阳刚先生为丽珠新北江董事长及动保公司董事长。
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连董事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俞雄先生、邱庆丰
先生及唐阳刚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连交易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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