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3-0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长安汽车金融城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3 年 2 月 7 日通过邮件等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5 人,其中委
托出席 4 人,董事鲜志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曹兴权先生投票表决;董
事张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刘刚先生投票表决;董事周开荃先生因工作原因,
委托独立董事杨新民先生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
事任晓常先生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 关于 2023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 66.6 亿元的带息负债融资,并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
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承兑汇票开具、票据质押、
票据贴现、保函开具、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时择优。
议案三 关于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万元,股权投资 385,594 万元。公司将会根据新增项目实施规划和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具体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参股设立电池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与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
新能源”)、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共同出资设
立电池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2.85 亿元
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9%;长安新能源出资 4.5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30%;宁
德时代出资 7.65 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51%。本次交易还需取得国家反垄断局的
批准。
议案五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董事长朱华荣先生、董事王俊先生、张德勇先生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受益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议案六 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授权管理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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