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近日获悉
公司独立董事胡希荣先生之子胡海宇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2 月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
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价格(元) 成交金额(元)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胡海宇先生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
月内卖出,其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
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966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
海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胡希荣先生和胡海宇先生积
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规定,胡海
宇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鉴于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胡海
宇先生没有可上缴的收益。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短线交易系胡海宇
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
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胡希荣先生的意见,不存在
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胡希荣先生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
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
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
生。胡海宇先生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
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承
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
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
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