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于观云阁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6
名,实到监事 6 名,会议由双立峰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91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1,2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45%。
公司监事会对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391 名激励对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有关规定,为 39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2,251,2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确认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按照激励对象
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9,200 股。
因股票限售期间进行了股利分配,
回购价格为每股 10.65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10.65 元/股的价格
对共计 109,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