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惠民 王敏良 王新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