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0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
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严建伟女
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6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 2 票回避、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百利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以售后回租形式向
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融资总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
融资综合成本为 6.89%/年。
售后回租标的物为百利公司持有的汇津广场一期设备设施等资产,
抵押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名居
花园底商 27-30 号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
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
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