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0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
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6,575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15,897
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10,912,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095%;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 890,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比例为 0.0974%;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 810,1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4016%;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 169,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0842%。
上述股份,其中副董事长聂水斌持有的 45,00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董事、
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的 45,00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
的 45,00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的 30,000 股为股权激励取
得;副总经理李营持有的 9,00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其余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799,1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0.3962%;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22,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超过 0.1103%;高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9,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近日,公司收到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聂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99,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961%;张松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司股份 49,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43%;周宇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202,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04%。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公司收到李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李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0,867,472 股
聂水斌 10,912,472 5.4095%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845,264 股
张松岭 890,264 0.4413%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51,500 股
高菁 196,500 0.0974%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780,143 股
周宇超 810,143 0.4016%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60,850 股
李营 169,850 0.084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9,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完成情况
(股) (元/股) (元) 量(股) 比例
聂水斌 799,093 0.3961% 63.91-67.27 52,394,406.03 已完成 10,113,379 5.0134%
张松岭 222,516 0.1103% 64.20-67.23 14,552,534.01 已完成 667,748 0.3310%
高菁 49,075 0.0243% 64.04-67.20 3,216,306.29 已完成 147,425 0.0731%
周宇超 202,535 0.1004% 63.91-67.23 13,281,099.71 已完成 607,608 0.3012%
李营 0 0.0000% 0.00-0.00 0.00 169,850 0.0842%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收到李营《提
前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李营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
计划。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