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为安徽容知
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知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容知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0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8.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115,600.00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
计 53,798,544.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317,055.9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1]230Z016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 截止 2022 年 9 月 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 30 日累计投入募 金投资
金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总额 进度
设备智能监测系
统产业化项目
数据中心建设项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合计 53,249.88 53,249.88 19,631.71 3,235.67 16.48%
注:1、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容知日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首发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
施,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定
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此外,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存在资金缺口,考虑到公司自有资金须先保证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
决定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
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数据
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7 月。综上,公司监事会将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晶晶 蒋贻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