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第 1 号》”)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阅,现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计划(草案)》等本期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和《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加紧密结合,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凝聚力
和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卢治中、职工代表监事浦克拟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有
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
事会决定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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