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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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公告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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